启明人寿犯罪信息

购买到假的交强险(等于没有购买)的后果是:不出事还好,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续的各种连带责任是非常大的问题,可能是一个普通人无法承担的。严厉打击无良的“中国人寿”。

你是否有兴趣,有能力, 有动力,对贩卖假保险,对消费者和保险权益者进行诈骗的国有大型保险公司起诉?

你是否有兴趣,有能力,有动力帮助我们成为中纪委/国安部的监督专员?

任何法律界人士可向我们了解具体的案件案情。信息收费:1000元人民币,方法:捐赠给任何你喜欢的,支持的,非中国境内的慈善或法律支援组织,凭捐赠记录和我们联系。党,政单位无需付费。 我们以此来告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再无所顾忌地在商业上欺骗和抢夺老百姓的财产了;不能再一出犯罪事件,实施诈骗犯罪的党员,干部马上不理不睬,马上推脱,和跑的无影无踪。 这些行为和抢劫无异。抢走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财产;抢走的是老百姓对党的信任与依靠。犯罪事实永远无法被抹去。只要相关单位想深入查,仔细查,敢查,负责任查,敢反腐,敢打击党内犯罪就没有解决不了的案子。在当今的中国,“正不能压邪” 现象十分明显。现在一些被党教育的党员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是什么能让他们底气十足,把自己伪装成爱国爱民的“公仆”,并敢于在公众和证据面前把“黑”说成“白”, 非常非常值得深思。这些犯罪党员对国家和党的最大危害是通过伪装和欺骗来误导老百姓来为自己和自己所在的”犯罪团伙”,并以“党”的名号为幌子,“安全地”非法谋取各种利益。 中国人寿可以说是一帮毫无人性的犯罪分子(毫无畏惧的惯犯)常年来管理的国有企业。这是最可怕的。中国人寿这些各级管理层党员的行为基本上就是和黑社会无异:就是他们可以偷你,可以骗你,可以抢你,但是你不能说话,你说什么他们都不承认,他们可以对你录像,但是你能对他们录像。你让他们遵守法律配合调查更不可能。他们就是在侮辱全国人民,和党中央的智商,在侮辱法律。

你可以和我们做的是:

1 起诉“中国人寿"及相关人员

2支持我们申请中纪委/国安部监督专员的岗位。如果我们能成功上任,则公平,优先(技术上可做到“同时”)处理你的举报。

3 媒体反腐反诈宣传

4 其他

根据我们的内线消息,”某国人寿“领导教育员工有一个误区,大家要一起以“中国“的名义弄钱,所以骗可以,但是不要让受害者取得证据。在某一交易中如果看到客户有获取证据的可能,则不要操作。 但是他们没有想过凡是不想实时录像录音的受害者都是善良的普通百姓,而且他们相信这家公司和“这家公司的人”和党,和国家, 和“中国”两个字,认为不需要录音录像。简而言之就是欺负信任他们的善良之人。社会信用被这些人渣滥用后就存在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他们确定他们不会刚下飞机就身中100个枪眼,之后还能找到任何非流星砸中的证据么?这会导致以后所有人都不敢出门,甚至在家里也感觉不安全。 社会的运作不应该是这样的。但是这些”党"教育出来的人渣就是喜欢刺激的社会环境。咱们一些中国人, 中国人寿的一些领导干部,人性还是要相对低些的。感觉很聪明,很强大,其实还真不好说。法律界的高层应该都听说过东南沿海某检察院和拍卖公司的故事。“党”的教育有时候还是挺有教育意义的。这些党教育出来的金融干部常年用党和国家的信誉做自己富贵的人生的赌注。如果毛主席在,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可惜毛主席不在。滥用国家和党的信用会存在一个极度严重的后果:公安执法时,会不会因为信用度不够发生抗拒执法,双方枪战。公安能百分百确定对手的信仰,勇气,装备和技术实力不如公安或者武警么?检察院,法院因为民众对其不可信,会不会产生司法意外?当国家的金融业需要百姓支持时,会不会因为信用烂到透顶而得不到帮助。等等等等。这些难道不是国安问题么?以国家的名义违法不应该是重罪么?司法机关做了什么,能不能做?能不能换人做?弄一帮人渣来管理国有金融企业就是最大的问题。保险公司卖的不是桌椅板凳;保险公司卖的是国家信用,国家和人民的未来,卖的是保护,卖的是希望。

在正常国家,和正常大企业的买卖,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根本不用普通消费者操心。一般大金融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的办法是不管是何原因,先给客户补偿损失(几百美元的损失还是补得起的),之后调查。如果调查结果不能判断是谁的责任, 那么大金融企业承担这部分损失。 在中国和中国人寿交易,出现了问题, 第一个动作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各级党员全跑光。剩下没跑的会电话告诉你经过“他们自己的,没有公安,纪检,没有受害者参与的调查",不是他们的责任。这在正常国家是”做伪证,要坐牢的“。以此案来讲,全世界通行的做法是大企业中国人寿拿不出他们没有收取现金的证据,或受害的消费者说谎的证据,那就需要承担责任,赔偿消费者。 党教育出来的金融系统的“各级领导”的人性“太恐怖了”。

你在这里可以从“中国人寿”受害人们(绝对不是一两个)处获得的是:

1 案情详细描述

2 办案,调查与证据收集方向,包括向全社会征集更多相关线索。

3 语音,文件信息的提供. 此案很简单,公安,纪检,监察协同犯罪受害人只需要对当事员工质询即可得结果。还是老问题:“张乃丹”没有执法权,有执法权的没有“张乃丹”。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申请成为“监督员”的原因。

4 对未来的相关的立法的促进与定位方向

无论你们的组织是盈利或非盈利性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我们都可以有很强的,很有价值的合作机会。 关于”中国人寿“实施的内部调查,其始终声称未发现有任何内部犯罪迹象与事实。 人民群众的建议还是”纪委真查“, ”检察院,公安局真查“ , ” 受害人以视频,直播的方式对指定人员的公开问询“,和 “对其他可能的犯罪受害者的统计” 。 另外,当前中国人寿的”总大侠“ ”没有任何能力“回答任何实质的询问,所以任何所谓的”内部调查'就是在掩盖犯罪事实,侮辱中国法律和民众的智商。在中国人寿这些人渣眼里,法律就是书架上的科幻言情小说。与这些“生物渣”想的一样,很多人都会希望取消中纪委,公安局和检察院,让所有犯罪嫌疑人自查自纠。配合做这样的外部调查是诈骗犯罪组织:“中国人寿”的商业,法律的义务和责任,不容协商。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在中国对这些人渣"谈法律,义务“无任何意义。这些是有关”整个社会道德和法律教育“,”有法不依“, ”人治“ 而不是”法治“等更深层次的话题。这就是我们要申请成为中纪委监督员的原因。

党和政府的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如果说查不出来中国人寿有违法问题,之后人大可以授权我们,我们愿意为党和政府来查。我们如果查不出来,愿意以死谢罪。

历史通讯记录,信函等

注意:我们打击中国人寿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诈骗了我们的钱,而是因为他们,这些党员在出事后从来未把客户和群众当人。从董事长到呼叫中心经理到分公司经理到公司前台。我们短信里就说过:如果前台的人家里生活有困难,可以向大家告知一下,我们愿意捐款,和大家想办法帮助她,但是不能这样诈骗,这样偷,还不承认,就是因为群众没有枪,就是因为中国人寿董事长从来不认为它的工作是人民给的,而是组织部的人渣给的。事实上他们已经这样诈骗,这样偷很多年了。很复杂,很曲折, 很没做人的尊严。他们这些党员如果不是对群众逼人太甚,你就不会看到本网站。所以说我们就完全可以代表中国广大群众,和最普通中国家庭的仁慈来做一下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