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界犯罪分子可能的军事级别的打击

在全球很多国家,不是少数的国家,执法,纪检,监察机关不作为的那些国家,尤其在南美洲和非洲,例如在墨西哥,如果发生这样的事件,或者发生针对当地普通百姓的这类事件,基本上第二天相关责任人就可能要横尸街头。 维持社会正义的强力力量不会管犯罪分子有何头衔,有多么的高级,什么党派。

很庆幸,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党领导下的社会安全在全球上数的国家。 这是真实,而不是什么讽刺。这是党带领人民取得的成就。这是实实在在的,所有人都看得见的。 这些是建立在人民群众信任党,依靠党,这是建立在很高的信用度基础之上的。党成就的这一切的一切不是在一朝一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大家都可以想想党带领群众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来保障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其中就包括80年代的严打。 我们是多么的希望能回到那个时代。同时党内的各级犯罪分子是多么的珍惜当今的“和谐”环境。

党对滥用国家和党的信用胡作非为的人和犯罪就要发动军事级别的打击,对故意玩弄法律,愚弄信任党的老百姓实施犯罪的业内专业人士不要考虑太多的法律和证据。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党的领导人,全体中国人民最大的犯罪。 这个原因和法律层面的支撑在其他版面上已经有提及,这里不再叙述。就像在80年代,严打行动没有100%的法律条款支撑,但是是受到全国人民拥护和支持的。这就是党为人民办的大事的实例之一。

网上很红的中国法律专家曾经说过,只要是大部分民众拥护支持的行动就是符合道德,符合法律的。

以某国人寿大庆分公司为代表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和/或团体,和/或分公司, 和/或总公司以国家和党的信用为赌注,专门坑害因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国有企业,相信国有金融业,尊重和礼貌人寿一线员工,尊重人寿公司,而在交易中不采用音视频采集,不对实施诈骗员工和/或企业的要求提出质疑的淳朴老百姓,以此来达到所谓的“对方没有我们的犯罪证据”, “公检法,监察机关不会努力为他们去找证据” 的境界 (他们自认为太了解国家和党了)。我们在其他版块中说到,这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严重犯罪。只要做过,就一定有证据,就看党想不想查。请中纪委,专业的检察院来,请人民群众代表通过网络视频,实时观看有众多被害老百姓参与的在线审讯。某国人寿从上到下这些“人渣”完全可以代表中国金融业当前的状况。他们以党和国家多年积攒的信用和信誉来换取“无证据”, “坚持说没做过”, “谁也奈何不了我们”。

我们代表某国人寿诈骗的受害者向中央要求:根据大部分民众拥护支持的行动就是符合法律的这一原则,我们要求中央在大庆全市,或全省,全国进行一次网络调查,在技术上完全可以轻松实现。 中央自行设定一个“大部分”的标准。 如果大部分参与问卷的中国公民要求或赞成对某国人寿做一次多单位多部门多群众参与的全面的交叉审计,审查,犯罪调查与向全社会征集线索,那么这种行动就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政府和党的相关部门完全需要马上按要求来行动。同理也可以马上对相关的一线员工,分公司负责人,总公司管理团队相关人员解雇,纪律审查与可能的刑事调查。 无论是否有所谓的犯罪证据,征兆,隐患。广大人民的任何相同要求就是合法的。

党教育出来的“人渣”啊,从公司高层到一线员工。人渣都比他们强。我们相信广大群众一定会认为他们就是单位团伙犯罪。比拉登的组织差一些,但是这个公司确实是犯罪组织。大家上网搜搜关于中国人寿最近几年的腐败案件。什么前董事长,什么前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各路“人渣” ,还有不计其数的,已潜伏多年的。 全国人民正在和已经在家里琢磨很多年了:各级组织部,国资委,纪检监察闭着眼睛也不至于能如此精准地为金融企业选领导干部,到底是怎么样做到的?有这种能力不去买彩票实在是太浪费了。

中纪委:党委一把手要敢于得罪腐败分子。中纪委要是说的有用, 没浪费时间和社会资源, 那么我们就不会出来申请“监督员”岗位了。这些金融公司犯罪被抓后,党委一把手不跑都谢天谢地了。以“中国人寿”举例。在正常以信誉,法制为重的公司和社会,董事长,经理,分公司经理,呼叫中心经理早找我们当面询问情况了。在这,董事长与各个相关经理已经离开地球好几个月了,没有地球人能联系得上。“无数年在职的临时工团队们”的个人行为,各种领导都躲得远远地,快快地。真想对国资委说:你们选的人没有真正关心国有资产,国家和党的信誉的,还是尽快想别的办法吧。